法学院返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体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动态,保障学生安全,严肃学习纪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每周日或法定节假日最后一日晚间须严格执行晚点名及返校统计双重核查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班会活动。
第二条 责任主体
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班主任须全程掌握班级返校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跟进处理。直接执行人为班长,班长负责具体召集、统计、核实、上报工作。
第二章 返校统计表填写规范
第三条 统计对象
在周日班会或晚点名规定时间节点,凡未在班会现场完成线下签到或明确无法按时返校的同学,均须登记在《法学院XX班第X周返校统计表》中。
第四条 统计流程与核实要求
(一)现场点名。晚点名开始时,班长对照班级花名册逐一勾选到场人员,对未到场人员当即标记。
(二)逐一联络。对未返校/未到场同学,班长必须与其本人取得直接联系,确定学生安全与具体返校时间。
(三)信息登记。在统计表中如实填写以下核心字段:
1.姓名、学号、班级、未返校具体原因。
2.未返校学生当前安全状态。
3.预计返校时间,需精确到小时。
第五条 预及晚返校学生核查机制
(一)主动联系确认。班长须在统计表填写的“预计返校时间”节点,主动联系该同学,核实当下学生安全状况。
(二)返校核实处理。学生安全进入校园后,向班长报备,班长在点名花名册“是否已安全返校”栏打钩,并注明实际返校时间。
(三)异常上报。若学生在预计返校时间超2小时仍未回复或失联,班长须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及辅导员。
第三章 班会与晚点名
第六条 晚点名考勤基本原则
(一)线下到场。原则上全体在校生无特殊理由,如:异地实习经审批、突发疾病附证明,须按时到达指定教室参加线下晚点名或班会。
(二)特殊情况线上确认。仅针对因病住院、因公校外实习无法返程等极特殊情况,经班主任事前批准后,可通过视频通话方式确认本人面貌及安全环境,方视为“安全确认”,但不计入线下出勤率。
第七条 班会形式创新
为减少学生点名缺席情形,晚点名可包含以下特色环节:
1. 朋辈领航计划。邀请高年级优秀学长学姐开展“微讲座”,内容涵盖:竞赛经验、考研保研规划、求职简历制作。
2. 学业指导微课堂。班主任或学习委员通报上周出勤及作业情况,开展15分钟专业课难点串讲或考前复习指导。
3. 成长主题沙龙。围绕心理健康、防诈骗案例分享、时事热点讨论等开展互动交流。
第八条 现场点名规范
1. 班长需拍摄全景照片(包含黑板上班会主题、时间、在场人员)及点名表签字记录,作为线下到场佐证材料存档。
2. 班会结束后,班长须将最终版《XX班第X周返校统计表》与未返校人员详情及安全确认记录通过线上私信发送至班主任,班主任确认收到后,班长将相关截图发送至周末统计负责人处 。
第三章 信息通报与工作留痕
第九条 返校统计表报送
班长在统计日(假期结束最后一天)18:00前,将《法学院XX班第X周返校统计表》按照具体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指定负责人处。
第十条 班主任确认反馈制度
1. 班长在发送统计表和晚点名情况说明后,必须收到班主任明确的文字回复(如:“收到,情况已知悉,请关注XX同学返校情况”)。
2. 若班主任未在当晚20:00前回复,班长须再次提醒或致电确认。
第十一条 截图报送与留底
1. 截图内容要求。截图须清晰显示发送内容,如返校统计表或点名花名册情况以及班主任回复确认的完整对话界面。
2. 报送时限。班长须在统计当天20:00前,将上述确认截图私信发送至指定负责人处存档。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